$ 0 0 高雄市朱姓高職學生前年在校內,一再以「有病要吃藥、啥小」或穢語嘲笑、辱罵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同學,被害人忍無可忍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,高雄地方法院判朱應賠償對方1萬2000元定讞,刑事官司部分,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已裁定告誡確定,目前2人已畢業。...